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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朝阳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25.05.29    |   文章来源: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持续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更多国内外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来锦施展才华、干事创业,拟面向部分国内外重点高校和急需紧缺专业招聘引进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引进范围

1.国内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重点高校名单》,附件1);

2.国(境)外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排名以取得学位年度“QS大学排名”或“USnews大学排名”公布数据为准,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部分重点高校的锦州市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急需专业目录》,附件2);

应届毕业生,包含2023年、2024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但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共计划招聘引进150人。(《2025年锦州市招聘引进部分国内外重点高校和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3)。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统招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6月3日(含)至2007年6月3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3日(含)至2007年6月3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6月3日(含)至2007年6月3日(含)期间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5.学习成绩良好,已取得或能够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一般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不含专升本、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考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相关政策待遇

(一)培养使用

1.招聘引进人才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转正后,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择优聘用到七级领导管理岗位,硕士研究生可择优聘用到八级领导管理岗位,如本单位七级、八级领导管理岗位无空缺,可优先聘用到七级、八级普通管理岗位;聘用到专技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的硕士研究生,经认定或考试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用人单位优先聘用到相应专技岗位。

2.将招聘引进人才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一人一档”建立成长档案,采取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进行重点培养和跟踪管理。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辽宁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择优调入党政机关任职。

(二)补贴补助

1.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按每月2000元、1000元、8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发放标准分别为1100元、900元/月。

2.居住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按每人每月700元、500元、200元的标准发放为期3年的居住补贴。

3.购房补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享受购房补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转正且在锦工作8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购房补贴。聘用人员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由用人单位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分两次发放,其中购房当年发放总额的40%,在锦工作满8年后发放剩余的60%。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元/平方米,每人(户)补贴面积最高限额120平方米;硕士研究生800元/平方米,每人(户)补贴面积最高限额100平方米。已发放的“居住补贴”需在申请资金额度中扣除。

4.助学贷款代偿。为聘用人员代偿助学贷款,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分两次发放,入职当年发放总额的40%,在锦工作满8年后发放剩余的60%。金额最高2.4万元,低于2.4万元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助学贷款金额代偿。

如招聘引进人员由于工作表现考核不合格、考学、调出、被取消聘用等个人原因,未能在锦工作满8年的,应退回购房补贴和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并全额返还财政。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建议电脑端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6月3日9时至6月11日17时登录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z.gov.cn/rsj)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同时上传以下附件:

1. 2025届毕业生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信网可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世界大学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和就读学校的排名凭证;

(3)在校期间成绩单;

(4)加盖学校(学院)公章的在校证明;

(5)硕、博研究生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 2023、2024届毕业生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信网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世界大学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和就读学校的排名凭证;

(3)在校期间成绩单;

(4)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5)提供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未就业证明》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其中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未就业证明》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报名期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原则上应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6月3日9:00至6月12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5年6月11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6月11日17:00至6月12日12:00,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6月16日9时至6月22日9时登录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z.gov.cn/rsj),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表(A4纸正反面,一式两份)。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应聘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二)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不能应聘。面试主要考察拟招聘引进人才的语言表达、灵活应变、情绪控制、上进心与责任感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须为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准考证。笔试成绩、面试的具体事宜将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http://www.jz.gov.cn/rsj)。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并向社会公示。

4.对面试后自愿放弃的,在报考本岗位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对岗位报名人数不足,递补后仍有空缺的岗位,可以进行人员调剂。考生未进入申报岗位等额范围,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可自愿申请1次岗位调剂。人员调剂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调剂面试,根据笔试成绩、调剂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计算参加调剂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调剂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用。人员调剂后可以继续执行递补程序。调剂的具体事宜将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http://www.jz.gov.cn/rsj)。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必须为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带手写签字)、网上报名时上传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引进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的具体事宜将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http://www.jz.gov.cn/rsj)。

(四)体检

体检名单确定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jz.gov.cn/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与招聘引进人员订立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招聘引进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调剂;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政策咨询电话:0416-3121757

报名咨询电话:0416-5055237

附件:1.《重点高校名单》

2.《急需专业目录》

3.《2025年锦州市招聘引进部分国内外重点高校和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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