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对参加2025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阜新考区面试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合成,确定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阜新考区体检人选(详见附件),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医院
体检时间:2025年6月6日(星期五)
第一批早6:30分开始(6:10分集合)
第二批早8:30分开始(8:10分集合)
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体检医院:阜新市中心医院(住院部1号楼大厅集合)
医院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74号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期间禁止家属陪同,受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二、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三、相关提示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照片前后均不得填写姓名或进行标记)、黑色签字笔。
2.体检表第二页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体检当天进行的采血、彩超等检查需空腹,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体检当天建议穿着便于穿脱服饰,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包括连衣裙和连裤袜),尽量穿纯棉衣物参检。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6.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7.体检费400元,由考生自理。
8.请于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晚宜清淡饮食,保证充足睡眠,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9.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委办发〔2020〕3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10.参加体检的考生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身份,考生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11.请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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