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市直单位转业军官“直通安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沈阳市市直单位转业军官“直通安置”暨参公事业单位岗位选择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计划
“直通安置”岗位计划(附件1),参公事业单位岗位计划(附件2)。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2025年度符合在沈阳市(新民、辽中、康平、法库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市内房产证)安置的转业军官。已被省直“直通安置”接收的转业军官不得参加。市直“直通安置”岗位条件、参公事业单位岗位条件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拟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沈阳市市直单位“直通安置”暨参公事业单位岗位选择报名会。
地点:人民大厦(皇姑区崇山东路41号)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参加“直通安置”的转业军官,请下载打印《市直单位“直通安置”申报志愿表》(附件3)一式二份。填写完成并本人签字后,由本人持身份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及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现场向用人单位报名,同时向用人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递交《市直单位“直通安置”申报志愿表》,完成“直通安置”报名。
2.报名参加市直参公事业单位岗位选择的转业军官请持本人身份证、相关证书及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与市直参公事业单位进行洽谈,初步达成市直参公事业单位岗位选择安置意向。待市直“直通安置”及考试考核安置结束后,再与达成意向单位沟通确定。
五、注意事项
1.“直通安置”每人限报1个岗位。参公事业单位意向岗位不限。
2.转业军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本人自负。
3.转业军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报名或录用资格,并作严肃处理。
4.报名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告知本人。“直通安置”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拟录用人选予以公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直通安置”确认单的转业军官,不再参加后续接收安置。
咨询电话:024-28511070,024-28511071
附件: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9月15日
求真公考微信二维码
(求真公考)
热门招聘
关注查看
最新解读
关注查看
备考干货
关注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