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盘锦市基层工会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总工办发〔2024〕25 号)、《加强全省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计划(2025-2027)》(辽工办发〔2025〕20 号)、《盘锦市工会社会工作者应配尽配实施方案》(盘工发〔2025〕15 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52名,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当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能力及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社会工作事业,服从分配;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5年盘锦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因违反规定被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④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具体见《2025年盘锦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位表》。对招聘事项需要咨询时,可在工作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9月30日的8:30--11:30和13:30--17:30)直接拨打0427-2835825进行咨询。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5年盘锦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点击报名网址链接https://system.zhaokaocn.com:46126/examinee/pjgh(仅在报名期间开放)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6日9:00至9月29日17:00。届时,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网上资格审核。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自行下载相关材料,打印签字,上传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材料具体如下:
(1)《2025年盘锦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及考试承诺书》;
(2)居民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或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及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请应聘人员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并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3.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时间顺延至9月30日12: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于2025年9月26日13时至9月30日12时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1.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10月9日9:00至10月12日9:30登录原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2.岗位调剂与削减。招聘计划与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2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panjin.gov.cn/)、盘锦市总工会官网(www.pjszgh.org)和盘锦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5年10月4日11:00至16:00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笔试类别和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对从事工会工作必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内容包括:国情、民情和政治、经济、法律等基本常识,以及工会工作基本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详见准考证),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监考人员依据应聘人员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对照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应聘人员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通过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panjin.gov.cn/)、盘锦市总工会官网(www.pjszgh.org)和盘锦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以上网站相关公告。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panjin.gov.cn/)、盘锦市总工会官网(www.pjszgh.org)和盘锦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专业知识、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panjin.gov.cn/)、盘锦市总工会官网(www.pjszgh.org)和盘锦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panjin.gov.cn/)、盘锦市总工会官网(www.pjszgh.org)和盘锦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无违法违纪、个人诚信以及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报考同一岗位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panjin.gov.cn/)、盘锦市总工会官网(www.pjszgh.org)和盘锦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报考同一岗位未录取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用人单位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聘用的社会工作者服务年限最低为3年。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35号)执行。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
1.《2025年盘锦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职位表》
2.《2025年盘锦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及考试承诺书》
盘锦市总工会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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