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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理工学院2025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5.08.07    |   文章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发展需要,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 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含)至2007年12月31日(含)期间出生,特别急需人才在满足10年服务期情况下,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专业实践能力。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七)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在学术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符合引进岗位的其他条件。

(八)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九)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有违规违纪违法、学术不端行为、道德品行问题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引进对象。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引进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

三、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8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2025年营口理工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四、引进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学校官网(www.yku.edu.cn)同步发布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可以在营口理工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s://www.yku.edu.cn/rsc)下载并填写《营口理工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及科研成果扫描件发送至用人单位联系人电子邮箱或人事处邮箱。

2.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额满为止。

3.报名邮箱:yklgrsc@yku.edu.cn

4.报名须知: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者填报信息需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考生自报名至聘用(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应确保通信畅通,因通讯不畅所导致的任何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二级学院联合校人事处根据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等信息按照学校公布的招聘计划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

初审、复审合格后,各用人单位将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

学校安排适当时间,对应聘者进行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考核(试讲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除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核外,还须进行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和心理测评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学校协调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考察

主要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行为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在考核、体检、政治审查均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由人事处官网(https://www.yku.edu.cn/rsc)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经查实与引进条件、资格等不符者,将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八)聘用

经过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流程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

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其他

因个人原因,未予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的应聘人员,均按自动放弃应聘处理,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准确,并要随时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通讯不畅,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17-3588559

纪律监督电话:0417-2982128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博文路46号营口理工学院人事处

报名邮箱:yklgrsc@yku.edu.cn

附件1:《营口理工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2:《2025年营口理工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营口理工学院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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