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是一所市属综合性高等专科学校,是我国北方唯一一所以培养船舶工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国有公办、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学院、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为解决我院师资力量不足问题,拟赴高校面向研究生人员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包括渤海技工学校人员)共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岗位信息详见《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赴高校面向研究生人员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应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以及择业期内(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指未签署过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国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3.热爱职业教育,具有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4.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具有胜任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
5.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6.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海外院校毕业生须于报名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③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④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⑥在读的高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⑦现役军人、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方式
本次赴高校进行招聘,采取面试考评的方式进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ld.gov.cn/)、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bhcy.cn/)以及大连海事大学就业信息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地点:大连海事大学启航楼202
2.报名方式:
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只可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3.报名提供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查询的15天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若为2025年应届毕业,报名时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2);
若为海外院校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相关资格证明。若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包含预备党员)的,提供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情况证明和《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加盖所在党组织印章);
⑤本人手签的《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3)。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赴高校面向研究生人员招聘工作报名资格审查组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资格审查组将审核合格人员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后,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请考生报名时一定清晰填写自己联系方式)。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考评范围
重点考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2.考评办法
面试考评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成绩得分相同,则以有效考官中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确定;如再相同,以有效考官中最高分确定;如再相同,则另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签署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名额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并通知考生签订《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招聘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及“三方协议”(国家部委统一制式“三方协议”)。签订协议后,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内容。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已签署协议的人员(未毕业的在毕业后、已毕业的后期统一安排)须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后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由学院赴高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及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工作结束后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bhc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落编等手续。并在办理聘用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聘用人员报到,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用人单位通知后30天内到岗工作。因个人原因超期未到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在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最低服务期限为5整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可交流到其他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赴高校进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评或聘用资格,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其他事项
1.为了便于大连海事大学以外的考生能够顺利入校参加我院招聘活动,请报考人员于2025年6月2日16:00前将《报名入校基本信息表》(附件4)发送至bhcyrsc2017@126.com,由招聘组织方统一协调入校。
2.参加现场报名、面试等招聘各环节时,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到场进行身份核验,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顺序。
5.参加面试人员在等候面试时,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静,不得喧哗;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在面试场地附近闲聊或议论面试内容。
6.凡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考生与考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我院将全程执行事业单位回避制度。涉及回避情形的请主动报告。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赴高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薪资待遇
1.编制类型:辽宁省葫芦岛市事业编制。
2.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享受财政工资;按照学院规定享受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
3.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公积金。
咨询电话:0429-2465252
附件1:《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赴高校面向研究生人员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附件2:《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3:《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
附件4:《报名入校基本信息表》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1: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pdf
附件: 3: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doc
附件: 4:报名入校基本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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