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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城乡建设集团所属省人防设计院招聘公告
2024.01.29    |   文章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建于1977年,隶属于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设计、人防设计、工程咨询、工程勘察、项目管理、施工图审查、人防通风和防护设备制造等相关业务,是集设计、科研、规划、检测于一身的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双甲级的行业甲级设计院。

       所属子企业辽宁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4年,主要从事:建筑设计、建筑标准图编制、城乡规划编制,市政工程设计,是具有甲级建筑设计、乙级市政公用、乙级城市规划的综合建筑设计企业,具有雄厚的技术力量、现代的管理模式。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省人防设计院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所属子企业省标准设计院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工作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的必备条件 

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扫描件、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 以上资料需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公司人力资源部邮箱:lnsrfy@163.com;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我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开展面试工作,并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四)考察 

公司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五)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在辽宁省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录用 

履行录用程序,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照招聘单位薪酬政策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按公司制度享受相应福利政策。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我公司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4.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5.公司咨询电话:024-6798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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