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经喀左县政府批准,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根据《朝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朝人社规〔20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岗位信息:工勤服务、后勤服务、业务工作等辅助型就业岗位。主要包括文秘、保洁、会务服务、接待咨询及业务工作等公共服务辅助类工作,工作时长按劳动法及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用工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三)岗位补贴:岗位补贴为158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包含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
三、招聘条件
具备喀左县辖区内户籍,同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并已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家庭因素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9.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劳动力;
10.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二)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登记失业期间无法实现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2次以上仍未能实现就业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
1.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
2.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民;
3.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劳动力;
4.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5.符合条件的孤儿。
(三)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够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胜任岗位职责。
3.已安置过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内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除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持以下材料到喀左县行政审批中心B座3楼就业股现场定向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证》(原件);
4.《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或《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人员申请认定表》(原件);
5.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6.近期一英寸免冠照1张。
(二)录用
本次招聘将通过面试、政审、体检三个环节开展招录工作,录取将严格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选,具体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421-482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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