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对参加2025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盘锦考区面试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合成,确定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盘锦考区体检人选(详见附件),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医院
本次体检定于2025年6月7日(周六),请参加体检考生于2025年6月7日早7:00前到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北门集合,统一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期间禁止家属陪同,受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二、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委办发〔2020〕3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2.参加体检的考生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体检当天建议穿着便于穿脱服饰,着装避免带金属、亮片等。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放射科CT检查,待补检完成后出具体检结论。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体检人员向盘锦市中心医院缴纳体检费人民币现金500元(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四、相关提示
1.体检前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因自身特殊情况,需延后体检的,应向市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需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请考生提前对照《2025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盘锦考区体检人员名单》,记住本人序号,便于体检环节签到。
咨询电话:0427—2289966
附件:2025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盘锦考区体检人选名单.xlsx
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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